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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志愿队帮扶社区的通知
江西省文明实践   2014-12-04 16:56:05  编辑:李芳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文明办、省直工委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12月5日是第29个国际志愿者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浓厚氛围,推动我省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在12月5日前后,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结对帮扶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组织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结对帮挂扶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以知促行、以行促知,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全省形成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宣传推广进社区活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将于12月初在京统一发布。各地要围绕这一标识的宣传推广,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结队帮扶社区,组织开展“标识解读”、“有奖问答”等互动活动,在社区公共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设立咨询点,向广大社区居民集中宣传和解读标识的设计理念和内涵意蕴,开展志愿服务理念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

2、广泛开展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为重点,以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医护保健、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为内容,组织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进楼入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解决困难居民的实际问题。

3、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依托结对帮扶社区的志愿服务平台或爱心平台,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爱心捐助活动,号召社区居民献爱心,温暖,关爱帮助他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为困难群众捐款和捐赠物、学习用具或其它物资,既关爱本社区有困难群体,又支持全社会的爱心公益

 4、广泛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组织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社区,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的管理服务、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寡或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志愿服务活动。

5、广泛开展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活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各地各部门要分别组织“法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帮扶社区开展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深入社区,组织法律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为空巢老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志愿服务。

6、广泛开展各类专业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围绕医疗陪护、自我防护技能、应急救护知识、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技巧、专业器材使用方法、电器维修以及法律援助等内容,组织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帮扶社区,收集居民需求,广泛开展文体、医疗、科普、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策划,抓好落实,要充分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志愿服务各项活动开展好。

2、要切合实际,务求成效。深入结对帮扶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要面向社区,扎扎实实为社区做实事做好事,要看得见、摸得着、留得下,帮助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3、要宣传典型,搞好总结。要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集中宣传志愿服务知识,展示志愿服务成果,展现志愿者风采,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深入结对帮扶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经验做法,切实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挖掘出来,在新闻媒体、网站开展典型宣传活动,并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联系电话:(0791)86241024;邮箱:jxwmb6241024@163.com

 

 

 

 

江西省文明办

2014年12月4日

 

来源:江西志愿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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