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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文明实践   2014-02-25 10:09:13  编辑: 作者: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直工委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江西、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和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今年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励人们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江西,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西省委、省妇联。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按江西省文明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的决定(赣文明委〔2008〕5号)规定执行。

  四、奖项设置

  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5名左右,共表彰25名左右。

  五、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过程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推荐阶段。4月,主办单位成立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协调处。各设区市和省直工委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5月上旬,各设区市和省直工委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开展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好中选优原则,从中遴选向上一级组委会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上报名额不超过2人)。各设区市和省直工委文明委在各级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候选人,经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后,于5月10日前报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地上报的候选人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表格到江西文明网下载),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各地推荐材料加盖当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xswxcbxtc@163.com)。

  2.投票评选阶段。5月中旬,全省活动组委会下设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活动评委会”),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省或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全省活动组委会在全省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全省活动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情况,参照投票支持率,提出全省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3.审批表彰阶段。省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主办单位作出表彰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

  4.在评选出的本届全省道德模范中,根据人物事迹提出10位我省上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经省文明委审定后报全国活动组委会。

  5.着力做好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各市、县层层都要开展推荐评选“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常态机制。要优先考虑将各级“身边好人”作为候选人推荐,为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群众基础。

  五、关爱模范

  采取多种措施,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1.探索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使他们在就业、升学、出行等方面受到照顾和优待。

  2.完善《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及时了解全省道德模范的生活状况,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

  3.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运用典型力量促进公民道德建设。

  2.夯实工作基础。各设区市和县、省直工委系统层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都要做,一直抓到底,形成制度、形成规范,在道德模范评选年把“做好人”叫得更响,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奠定坚实基础。

  3.重在学习宣传。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对中国梦的认知认同。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以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及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事迹为素材,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创作一批故事节目,录制播出一批广播剧,撰写出版报告文学,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组织全省、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以及各级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坚持知行合一,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学习道德模范,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推荐表(下载)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江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妇联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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