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政策保障
一、生活补助待遇
1、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
2、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理疗保险、工伤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2000.00元/人/月。
3、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
4、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5、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4、参加西部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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